華為以侵犯著作權為由起訴傳音并索賠2000萬一事又有新進展!
10月7日,有“非洲手機之王”稱號的深圳傳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正式披露了與華為的訴訟案細節(jié)。
已立案,華為提出四項訴求
傳音控股公司表示,目前該案件已立案暫未開庭審理,原告主張侵權賠償為2000萬元。
公告披露,華為稱其是“珍珠極光 Pearl 主題壁紙”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人,華為訴稱傳音將其“珍珠極光 Pearl 主題壁紙”美術作品僅簡單調整色彩純度后持續(xù)用在被告開發(fā)的 HiOS4.1 和 HiOS5.0 系統(tǒng)預置壁紙中,并在發(fā)布會、網(wǎng)頁展示、廣告等宣傳中使用該壁紙的行為,侵犯了華為的署名權、修改權等人身權利。
除了傳音控股公司外,深圳傳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訊拓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傳音科技有限公司等傳音控股旗下5家子公司也被列為被告。
華為提出的訴求有4項:
1. 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銷售、出口、許諾銷售預置侵害原告著作權的圖片的產(chǎn)品;立即停止制造、銷售、出口、許諾銷售在包裝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權的圖片的產(chǎn)品;立即停止在發(fā)布會、網(wǎng)頁展示、廣告等宣傳中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權的圖片;立即停止復制、分發(fā)、修改侵害原告著作權的圖片的行為等。
2. 判令六被告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2000萬元。
3. 判令六被告就其侵權事實在其官方網(wǎng)站向原告公開致歉。
4. 判令六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傳音曾回應:相信法律會有公正回復
公開信息顯示,傳音控股旗下?lián)碛行屡d市場知名手機品牌TECNO、itel及Infinix,還包括數(shù)碼配件品牌Oraimo、家用電器品牌Syinix以及售后服務品牌Carlcare。
傳音控股稱,這次訴訟案由為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根據(jù)起訴狀,公司生產(chǎn)、銷售的搭載HiOS4.1和HiOS5.0系統(tǒng)的,包括但不限于型號為 Tecno Camon 11(CF7)、Tecno Camon 11 Pro(CF8)等手機產(chǎn)品及部分手機產(chǎn)品包裝涉嫌使用侵權圖片,若敗訴,該公司將無法使用侵權圖片,并按照法院判決進行賠償。
本次訴訟標的金額為人民幣 2000萬元。傳音控股稱,若經(jīng)法院判決認定本公司構成侵權,該公司將采取使用其他圖片替代涉嫌侵權圖片作為預置壁紙,圖片替換后預計不會影響公司上述型號手機產(chǎn)品的正常銷售。
而且,鑒于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本次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
據(jù)此前報道,9月30日早間,針對“華為起訴傳音,傳音遭索賠兩千萬”一事,傳音控股董事長竺兆江對第一財經(jīng)記者表示,“我相信法律會有公正回復。”
華為曾多次通過法律手段索賠
2016年5月,華為在加州北區(qū)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三星提起知識產(chǎn)權訴訟,狀告三星侵犯華為享有的201010137731.2號和201110269715.3號發(fā)明專利權。6月,華為再度將三星等公司訴至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8050萬元。
2017年4月,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三星共計22款產(chǎn)品構成專利侵權,三星賠償華為8000余萬元。2018年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三星構成侵權,判三星禁止以制造、銷售、允諾銷售等方式繼續(xù)銷售侵權產(chǎn)品。法院同時駁回華為其他訴訟請求。
2011年12月6日,華為公司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以IDC(全球通信標準專利巨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由提起反壟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壟斷行為,并索賠人民幣2000萬元。
2013年10月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定美國IDC公司構成壟斷,賠償華為公司2000萬元。歷時近兩年的華為公司訴美國IDC公司濫用市場地位壟斷糾紛案終于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