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2017年最熱播的電視劇之一,《人民的名義》在這一年里長期占據(jù)了微博熱門話題排行榜前幾名的位置,其受歡迎程度不亞于當年的《還珠格格》,劇中塑造的一個個鮮活生動的人物形象也是吸粉無數(shù)。猶記得數(shù)月前《人民的名義》遭遇盜播,不少粉絲為其站臺,堅決抵制侵權行為??梢哉f,從各方面來看,這部電視劇都是主旋律、正能量的發(fā)聲筒。
可就在幾天前,《人民的名義》再登熱搜榜,不過這一次“劇情”卻突然發(fā)生了反轉:一則《人民的名義》被訴抄襲的消息在網(wǎng)絡上炸開了鍋,小編和一眾網(wǎng)友直接被砸懵。用冷水洗了一把臉后,小編決定好好梳理一下整個事件。
突如其來的訴訟
11月4日,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向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起訴《人民的名義》編劇周梅森及制片單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創(chuàng)小說《暗箱》的著作權。劉三田表示,《人民的名義》與《暗箱》在總體結構和故事演進脈絡上,完全雷同,而核心事件、敘事結構也高度近似?!栋迪洹肥怯?010年6月發(fā)表的,而《人民的名義》于2015年才開始創(chuàng)作,其文字劇本和影視連續(xù)劇可以說是完全模仿抄襲了《暗箱》。按照原告律師透露的情況,原告劉三田要求法院判決確認八被告侵犯其作品的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改編權、攝制權、署名權、獲得報酬權),停止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的一切播出、復制、發(fā)行、信息網(wǎng)絡傳播的行為;要求被告停止小說《人民的名義》出版、銷售;同時,原告還要求八被告賠償經(jīng)濟損失1800萬元,并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經(jīng)原告和法院書面認可的致歉聲明,消除侵權影響,恢復原告著作權益;承擔原告維權費用20萬元,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和鑒定費用。
對此,該事件的另一主角、被告人作家周梅森表示“極為吃驚”。周梅森表示,他是一個視創(chuàng)作聲譽為生命的作家和編劇,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襲、模仿,編劇過程中他甚至連所謂“橋段”都不允許出現(xiàn)。他自己一直密切關注中國的國企改革,此前的許多長篇小說和同名電視劇中都涉及到了國企改革。《人民的名義》純屬他的個人創(chuàng)作,自己沒看過甚至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么樣的小說。周梅森表示,目前法院尚未向其送達原告的起訴書,他是從新聞上得知自己成為被告的。在周梅森看來,“《人民的名義》電視劇二輪發(fā)行、播出在即,海外各國的電視劇出口也正在進行中,此時原告提起訴訟的用心值得深思與質疑。”與此同時,周梅森還表示,他將保留提起反訴的權利,并向媒體展示了一份“反誹謗維權聲明”。
對于這份“反誹謗維權聲明”,劉三田稱,周梅森已將相關聲明轉發(fā)給她。她說:“周梅森老師有權維護他的正當權利,正如我有權利維護我的正當權利。”而對于所稱“別有用心”的起訴時間點,劉三田解釋說,她在今年5月便開始聯(lián)系代理律師,后者經(jīng)過調查取證后于10月19日到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則于11月1日立案,所以該案與《人民的名義》下一步的商業(yè)行動完全無關。
11月5日下午,原告劉三田宣稱已交納訴訟費,而周梅森聽聞則表示“深感欣慰”。“可以好好較量一下,真正到法庭上把話說清楚。”周梅森如是說。
據(jù)最新消息,就在昨天,《人民的名義》制作方再次聯(lián)合發(fā)布“反誣告維權聲明”,稱將無條件地支持周梅森的一切“反誣反訴行動”。
受到爭議的情節(jié)
當然,作為圍觀者,因為此次訴訟是圍繞兩部小說的劇情引發(fā)的,因而可能人們更關注這兩部小說分別講述了什么樣的故事。
《人民的名義》相信絕大部分人已經(jīng)看過。劇中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調查一個國家部委項目處長的千萬受賄案件時,與之牽連甚緊的漢東省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卻在一位神秘人物的暗中相助下,以反偵察手段逃脫法網(wǎng),流亡海外。案件線索終定位于由京州光明湖項目引發(fā)的一家漢東省國企大風服裝廠的股權爭奪,牽連其中的各派政治勢力卻盤根錯節(jié),撲朔迷離。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長陳海在調查行動中遭遇離奇的車禍,為了完成當年同窗的未盡事業(yè),精明干練的侯亮平臨危受命,接任陳海的職務。在漢東省政壇,以漢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高育良為代表的“政法系”,以漢東省委常委、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為代表的“秘書幫”相爭多年,不分軒輊。新任省委書記沙瑞金的到來,注定將打破這種政治的平衡局面,為漢東省的改革大業(yè)帶來新的氣息。
《暗箱》大致的故事情節(jié)是這樣的:有著50多年輝煌歷史的國防廠被殘留的氯氣罐炸成一片瓦礫,省長劉云波萬萬沒有想到他到南嶺后啟動的國企改制竟如此慘烈收場。國防廠的老工人拉出了“血債血還”的標語示威游行,政府、廠方工人和收購國防廠的資方展開了難以和解的談判。此時,真正的幕后推手已經(jīng)悄然無聲地打掃干凈門前雪。在女記者季子川的調查中,一幅官商交易的內幕正在一步步被揭開。然而,每接近真相一步,重要線索就會驟然中斷,越往前走,越感恐慌。而更讓季子川感到恐慌的是她不得不面臨天理與情感的抉擇……
這樣兩部著作,在內容上是否有相通之處?其中情節(jié)是否存在“雷同”呢?對此,原告劉三田稱,從原告作品與被告作品情節(jié)整體比對看,故事的主線由記者調查、省長回憶、省長家人介紹等,替換成了檢察官偵查破案,屬于“換湯不換藥”;同時,如“國企改制收購”“政府內部反腐”“腐敗集團反擊”“工廠爆炸”等情節(jié)也是高度相似,實質主線可以說是完全雷同;此外,《人民的名義》小說中官員主人公漢東省委副書記兼省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和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這兩個角色,其實是把小說《暗箱》中省長劉云波的角色一分為二,一正一邪,且高育良延用了劉云波從教入政的經(jīng)歷。
而在其他一些細節(jié)方面,原告認為,《人民的名義》中的“大風廠”一名的取法借鑒了《暗箱》中的“一石廠”,證據(jù)源于“大風起兮云飛揚”和“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兩句詩;再如兩本書中同為小老板代表的蔡成功和吳勝利的名字很相近等。
兩位作者的背景
劉三田,《女友》首席記者、中國新聞社《視點》月刊主編、《財神周刊》主編、中央電視臺新聞專題節(jié)目策劃。曾擔任中央電視臺多檔新聞評論類節(jié)目策劃,并擔任多項專題片策劃兼撰稿人。其出版過的著作有:《跳不完的脫衣舞—新人類女性的迷失與自救》《一種姿態(tài)》《上帝保佑誰》《這次注定要昏倒》《路上的孩子》《暗箱》等。
周梅森,中國當代作家、編劇,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席團委員、江蘇省作家協(xié)會副主席,中國作家協(xié)會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主要作品有《人間正道》《中國制造》《絕對權力》《至高利益》《國家公訴》《我主沉浮》《人民的名義》等政治小說,這些小說均被其親自改編成影視劇。
談及涉案小說的創(chuàng)作過程,劉三田表示,《暗箱》中的橋段來自其在中央電視臺《東方時空》欄目任職期間接觸的企業(yè)和訪民投訴。而早在今年4月,周梅森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透露過,《人民的名義》劇中大風廠股權糾紛事件的創(chuàng)作靈感并非憑空編造,而正是周梅森自己親身經(jīng)歷的一場股權糾紛。周梅森介紹稱,他隱名持有徐州當?shù)匾患毅y行的股權,被代持的民企朋友違規(guī)抵押了,他資金鏈斷裂,銀行要收股權,手持股權證自以為高枕無憂的周梅森,就此卷進了兩年多的股權官司。
創(chuàng)作過程各有各的說法,抄襲一事尚無定論。不過不可否認,近期劉三田確實知名度大漲,很多人認識她便是從這場官司開始的。針對有網(wǎng)友質疑劉三田蓄意蹭熱度、“碰瓷”的說法,劉三田堅決予以否認。根據(jù)其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說法,“自己今年53歲了,沒必要蹭熱度”。
除此之外,被媒體熱炒和輿論廣泛關注的,還有此次糾紛中的1800萬元的索賠數(shù)額。劉三田稱,這是由她的代理律師根據(jù)法律條例最后列出來的。周梅森則表示:“沒有任何協(xié)調余地,要么她輸要么我輸,要么她賠要么我賠。”
法律人士如是說
原告劉三田的代理律師陳有西目前向媒體提供的案件簡介中,提到了四點關于《人民的名義》“抄襲”的問題:第一,核心事件、敘事結構高度近似;第二,多處故事橋段相似;第三,人物關系設計相似;第四,人名相似。以人物關系設計為例,前述案情簡介指稱,被告作品主要有三類人:政府官員、商人、國企職工。在人物關系的設計上,與原告作品基本相似。陳有西說,受理這個案件后,他對小說進行了仔細的研究對比,做了一些相關的調查公證工作。他提供的訴訟服務告知書顯示,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向劉三田送達了受理案件的通知書。
而作為被告一方的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金杰曾表示,暫時還未收到法院有關此案的任何法律文書,也不清楚原告對于“抄襲”一事的訴訟細節(jié),因而很難對其指控加以判斷回應。不過,金杰也表示,被告方認為《暗箱》有抄襲周梅森《中國制造》和《絕對權力》之嫌,現(xiàn)在他們考慮著手另行起訴劉三田,或者反訴。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司法實踐中,獨創(chuàng)性是一件作品受到法律保護的實質性要件,構成作品的內在要素。獨創(chuàng)性是判斷一件作品是否侵權的主要依據(jù),影視作品獨創(chuàng)性主要體現(xiàn)在作品的主題、核心事件、人物關系、橋段、細節(jié)、獨白、對白以及邏輯關系。要判斷兩部影視作品是否“雷同”,要對上述要素逐一進行比對。從實際操作上講,因為抄襲類侵權很難舉證,所以進行法律維權存在一定難度。
當然,在此次訴訟的話題持續(xù)發(fā)酵的過程中,網(wǎng)友們的反應也值得一提。留言中不少網(wǎng)友始終堅信《人民的名義》不會侵權,另有部分網(wǎng)友則支持劉三田維權,但更多的網(wǎng)友從理性地角度進行分析評判。“侵權事實是否成立,自有法院來判斷”“沒落錘,不站隊,尊重原創(chuàng),我們要維護的不是某個人或某個劇,而是屬于創(chuàng)作者的權利”……諸如此類的評論也在各大網(wǎng)站不同程度地“刷屏”。由此也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全社會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意識已經(jīng)有了顯著提高,全社會尊重原創(chuàng)的氛圍已逐漸形成并開始深入人心,這是令人欣慰的。
提到原創(chuàng),周梅森則顯得非常自信。此案一出,周梅森也公開表示:“我向社會宣布,我的作品均出于原創(chuàng)。歡迎全社會對我的作品進行舉報。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襲的,查實一部,我個人獎勵十萬元。”
目前,根據(jù)相關流程規(guī)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會要求雙方提交證據(jù)、組織證據(jù)交換,并擇期開庭審理該案件。小編也將同大家一道,持續(xù)關注此案的最新進展。(蔡 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