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國家版權局印發(fā)《關于做好2019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版權宣傳活動的通知》(國版發(fā)〔2019〕2號),要求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版權局,中國版權協(xié)會,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等,切實做好知識產權宣傳周版權宣傳活動。
通知內容如下:
關于做好2019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版權宣傳活動的通知
國版發(fā)〔2019〕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版權局,中國版權協(xié)會,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為貫徹落實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精神,慶祝第19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做好2019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以下簡稱“宣傳周”)相關工作,國家版權局自2019年4月中旬起集中開展版權宣傳活動,并以4月20日至26日為重點宣傳時段?,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版權局確定宣傳周版權宣傳活動的主題為“嚴格版權保護 推進創(chuàng)新發(fā)展”,以網絡環(huán)境下的版權保護和產業(yè)發(fā)展為主要內容,制作宣傳片、海報并開展系列主題宣傳活動,相關素材將于4月中旬陸續(xù)上傳到國家版權局官方網站(www.ncac.gov.cn)的宣傳周專區(qū)。各地版權局要配合這一宣傳方向,著重利用這些素材開展宣傳,積極聯(lián)系本地區(qū)網絡媒體、平面媒體等媒體資源和學校單位、公交地鐵、交通樞紐等公共資源播出投放,做到與國家版權局上下聯(lián)動、形成合力,擴大版權宣傳活動的社會影響力。
二、國家版權局將于2019年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召開“第四屆中國網絡版權保護與發(fā)展大會”,聚焦網絡版權年度熱點,發(fā)布年度重要版權保護事件、中國版權產業(yè)對經濟貢獻調研報告、網絡版權產業(yè)發(fā)展年度報告,促進版權保,護助推產業(yè)發(fā)展。各地版權局、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關注大會進展和相關發(fā)布報道,并利用本地媒體配合開展宣傳;并可結合本地區(qū)、本單位工作實際,開展相關版權專業(yè)研討和宣傳工作。
三、國家版權局將以鼓勵查辦網絡侵權盜版案件為重點,在宣傳周期間發(fā)布“2018年度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樹立先進典型,發(fā)揮典型案例的震懾教育作用。各地版權局要著重梳理本地區(qū)查處侵權盜版案件情況,挖掘宣傳報道重點和亮點,以案說法,積極開展版權執(zhí)法工作宣傳。
四、國家版權局將通過“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國家版權局官方網站、新浪微博“@國家版權局”、騰訊微信“國家版權”、“今日頭條”公眾號、“百度百家”號等網絡平臺全面跟蹤報道宣傳周期間舉辦的各項活動。各地版權局、各相關單位要密切關注以上宣傳渠道,及時利用本地區(qū)、本單位的資源轉載相關信息,參與互動,擴大宣傳周活動在全國的影響。
五、各地版權局、各相關單位要根據本地區(qū)、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做好宣傳周活動計劃和安排。積極籌劃,充分準備,采用網絡媒體、平面媒體和電視媒體全方位結合的多種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做好宣傳工作,擴大宣傳影響,引導正面輿論氛圍,提高全社會的版權保護意識。
六、各地版權局、各相關單位要及時將本地區(qū)相關部門或本單位制作的宣傳周宣傳素材和舉辦宣傳活動的現場視頻、照片(配說明)、新聞報道等資料的電子版或鏈接報送至聯(lián)系人郵箱,以便在國家版權局官方網站宣傳周專區(qū)進行同步宣傳,形成全國聯(lián)動的態(tài)勢。
七、舉辦宣傳周各項活動要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厲行勤儉節(jié)約,嚴格遵守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杜絕形式主義,注重活動內容,務求宣傳實效。
八、宣傳周活動結束后,各地版權局、各相關單位于5月8日前將宣傳周活動情況以紙質版和電子版形式報送國家版權局。
國家版權局
2019年4月4日
聯(lián)系人:符政、郁致原
電話:010-83138282、83138946
傳真:010-8313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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