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日,美國最高法院同意考慮各州和地方政府以及授權出版商是否可以要求對某些法律文本擁有版權。該案(佐治亞州等訴Public.Resource.Org, Inc., case number 18-1150, in the U.S. Supreme Court (2019).)是對美國第十一巡回上訴法院的一項剝奪了對佐治亞州法典的注釋和評論的版權保護判決提出的上訴。
佐治亞州案始于維權組織Public.Resource.Org公司,在其網站上張貼了佐治亞州州法典法律注釋的完整、未經授權的副本。雖然佐治亞州法典本身的文本是在線提供,供所有人自由復制的,但其注釋并非如此。佐治亞州與 LexisNexis出版社有長期安排,授予該出版商編輯和銷售佐治亞州法律注釋的獨家權利。佐治亞州認為LexisNexis的注釋受版權保護,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Public.Resource.Org公司。但該被告維權組織在辯護中辯稱,這些注釋是不受版權保護的政府文件,應該所有人都可以免費復制。
去年11月,第11巡回法庭站在Public.Resource.Org一邊,裁定佐治亞州對其官方法典的注釋沒有版權所有權。第11巡回法庭判定注釋本質上是不可版權的公有領域材料。佐治亞州于2019年3月遞交了訴狀,要求推翻第11巡回法庭的裁決。
今年4月,美國8個州(即阿肯色州、阿拉巴馬州、愛達荷州、堪薩斯州、密西西比州、南卡羅來納州、南達科他州和田納西州)提交了支持佐治亞州的法庭友書狀。各州認為,如果沒有版權保護,注釋將變得免費,編譯作者的注釋銷售額將下降。如果沒有經濟激勵,私人法律出版商就不會創(chuàng)建或分發(fā)注釋。因此,公眾將被剝奪享受有用的法律研究指南的權利。
各州聲稱,第11巡回法院對注釋可保護性的分析是錯誤的。具體來說,各州認為,對發(fā)電或案例的注釋不是對民眾主權的行使,而是對它的評論。它是法律出版公司(本例中LexisNexis)的原創(chuàng)作品,不是法律的權威解釋。
一個軟件和數字信息公司的貿易組織軟件和信息工業(yè)協(xié)會也在一份法庭申請中支持佐治亞州,認為這項裁決將抑制對與法律相關的作者作品的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