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記者調查發(fā)現,一些圖片字體設計公司在未準確核查知識產權授權的情況下便大量提起訴訟,導致“誤傷”用戶的事件時有發(fā)生。據知情人士透露,這類案例并非個案,也已引發(fā)爭議。有觀點指出,此類維權行為不僅給獲得圖片合法授權的使用者帶來困擾,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為此,記者專門采訪了相關專業(yè)人士,對此類問題進行探討。
“廣撒網”式維權策略
記者了解到,一些圖片字體設計公司在未準確核查知識產權授權的情況下便大量提起訴訟,是導致“誤傷”用戶事件出現的主要原因。據悉,一些設計公司會系統(tǒng)性地收集大型企業(yè)、部委單位等名單,并人工篩查其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一旦發(fā)現使用其享有版權的作品且不在客戶名單中,便會訴諸法院。
某創(chuàng)意設計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了避免疏漏,公司的確會采取“廣撒網”式的維權策略。他承認,這種人工篩查方式準確率不高,但他們也曾嘗試通過機器進行檢索,其準確率甚至還不及人工,所以目前尚無更好方案。該工作人員認為,訴諸法院對設計公司來說,是目前更為高效的維權方式,本身并無不妥。
甄別不同維權性質
針對當前一些圖片或字體設計公司采用的“廣撒網”式維權現象,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院教授劉文杰指出,使用他人享有版權作品應事先取得許可并支付費用,這是我國著作權法的要求,作品使用人應培養(yǎng)良好的使用付費習慣。但某些商業(yè)維權行為需要警惕。此類行為基于的是成本收益分析,代價則是司法資源的消耗。這種情況下,得利方往往只有商業(yè)維權機構,而真正的創(chuàng)作者在出售版權時往往獲益甚微,其利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甚至讓司法機關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了這些“中間商”牟取差價利潤的工具,既未有效實現著作權法激勵創(chuàng)作的初衷,也擾亂了正常的版權授權市場秩序。
劉文杰認為,遏制商業(yè)維權蔓延,關鍵在于有針對性地確定合理賠償標準,與市場普通授權價格看齊,避免商業(yè)維權機構獲取超額利潤。同時,也不應忽視作者親自維權或誠信的獨占許可使用者的維權行為,這類情況應積極對待并設定不同判賠標準??傊趫D片、字體使用領域,須區(qū)分商業(yè)維權與作者維權,結合侵權情節(jié)合理確定賠償,必要時動態(tài)調整;例外情況下可綜合全案進行考量,通過經濟補償而非禁令來解決問題。
綜合評判權利使用
對于圖片設計公司大量提起訴訟是否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哈斯認為,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斷。若權利人遭遇大量侵權事實且其他途徑無法有效維權時,提起訴訟是合法權利。在新興領域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地區(qū),大量起訴能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但若采用釣魚式、碰瓷式手段,或者將同一案件的幾張圖片分拆為多個案件起訴以增加收益,則屬于不正當行使訴權,會使大量不必要的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導致司法人員的時間和精力被占用,從而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哈斯表示,還有一種情形是濫用訴訟權利。部分圖片設計公司不通過協商、調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輕微的、非故意的侵權行為,而直接選擇起訴,主要目的是以侵權之名獲取賠償,這會使一些本可以通過簡單方式解決的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增加司法成本,違背知識產權制度“促進創(chuàng)作與傳播”的初衷。
多舉措維護正當權益
針對上述問題,哈斯提出了相關建議,一是完善圖片著作權集體管理及數字平臺建設,建立版權交易管理組織和集約化運營平臺,讓市場主體便捷獲取圖片,避免侵權。二是實現版權保護分類施策,合理確定損害賠償標準,根據不同情況加大損害賠償的梯度化和差異化。三是聚焦訴源治理,健全多元化解紛機制,注重從源頭預防糾紛,整合多方資源進行調解。四是加強權屬認證審核,統(tǒng)一裁判尺度,嚴格審查權屬證據,統(tǒng)一對圖片侵權糾紛的認識和裁判標準。五是加強法治宣傳,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風尚,提升相關從業(yè)者的意識。
哈斯還建議從法律規(guī)定層面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圖片、字體設計公司的維權行為,包括明確權屬認定標準、規(guī)范維權程序、完善損害賠償制度、明確合理使用范圍、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加強行業(yè)自律與監(jiān)管等。此外,相關部門也需不斷完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機制,加強監(jiān)管和宣傳,營造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構建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huán)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