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法官的意見,一次性解決所有糾紛,我方現在就簽字。”“我方也同意,真沒想到在革命老區(qū)的法院,一攬子化解了所有糾紛,太意外了。”
隨著原、被告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qū)人民法院法官張馭松了一口氣,臉上流露出輕松的笑容。
家住江西省上饒市的毛某于2021年3月自主創(chuàng)作完成了美術作品《青團的六宮格生活》,由6幅卡通漫畫組成,通過“元氣滿滿”“未來可期”等文字,表現了青團生動有趣的卡通形象,人物活潑可愛,畫面色彩鮮艷,具有很強的感染力。同年5月,毛某公開發(fā)表《青團的六宮格生活》。2023年2月,毛某向山東省版權局申請作品登記證書,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經毛某運營與推廣,該作品獲得較高知名度。
毛某發(fā)現安徽某文具公司等4家商戶未經其許可,擅自銷售印有青團卡通形象的文具筆袋。毛某遂訴至裕安區(qū)法院,要求4家商戶停止侵權、銷毀所有侵權產品,并賠償經濟損失8萬余元。
裕安區(qū)法院受案后,張馭發(fā)現4名被告為侵權商品的銷售商,均為小商戶。憑借多年的審判經驗,張馭清楚,如果僅僅按照法律條文裁判,雖然“案能結”,但是“事難了”,侵權商品的銷售還是會“按下葫蘆浮起瓢”。
“必須從源頭上制止侵權行為,營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經營環(huán)境,才是化解此類侵權糾紛的關鍵所在。”張馭看到侵權商品上印有生產商名稱,便向原告釋明,依法追加侵權商品生產商浙江省臺州市某文具用品公司為被告。
“這類著作權侵權糾紛案,背后牽扯的銷售商絕不止六安市這4家。”張馭經過核實,發(fā)現毛某針對銷售商侵犯其著作權的行為在全國多家法院已提起33起維權訴訟。
如果每一件案件都通過訴訟的方式單獨裁判,不僅增加原、被告的訴訟成本,還嚴重浪費司法資源,產生申請執(zhí)行等一系列衍生案件。知識產權保護一頭連著創(chuàng)新,一頭連著民生。如何在服務保障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中找準職能定位,做到既“嚴格依法保護”又“防止權利濫用”?在全面掌握情況基礎上,張馭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經過比對,你們生產銷售的筆袋上的卡通形象,和毛某創(chuàng)作的青團形象幾乎一模一樣,未經美術作品著作權人允許就擅自用于商品生產,顯然構成侵權。”張馭對被告臺州某文具用品公司代理人說。
“生產商一時疏忽,不知道這種行為構成侵權,筆袋利潤很低,銷量也不大,希望原告能夠諒解。”生產商代理人解釋道,明確表示不愿意支付太多賠償。
“被告明顯是故意侵權,希望法院依法公正判決。”原告表示。
在數輪的“背靠背”調解中,張馭不厭其煩地講明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的法理,細致分析當前所處僵局以及可能會給雙方帶來的損失和傷害。
“希望生產商與著作權人達成一次性侵權賠償,避免后續(xù)還有銷售商被原告追訴;如果生產商從根源把侵權賠償計算清楚,著作權人獲得合理賠償后,今后就不用到處起訴維權了。”張馭給出了一“槌”定音的調解方案。
被告思考再三,與著作權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臺州某文具用品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毛某美術作品著作權的行為,銷毀所有侵權商品,自愿賠償原告各項損失9.5萬元;原告除了不追究六安4家小商戶的責任外,也不再追究全國范圍內銷售商進貨日期在2023年12月底之前的銷售侵權商品的責任;已經提起訴訟的,撤回起訴;已經判決的,放棄申請強制執(zhí)行權利。
這次有效的調解,一攬子化解了33件相關侵權糾紛,從源頭上制止了侵權行為,減少了多方訴累。
